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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进场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项目进场所需资料:

1.        政府投资招标项目需提供发改立项审批文件。若招标项目未经发改部门立项审批,需提供项目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或招标人出具相关审批手续限期办结承诺函。

2.        招标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证明:项目使用中央、省、市国有资金的需出具相应资金拨付计划文件;使用县本级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需县财政部门出具资金已落实证明;乡级和各单位各部门及企业自行筹措资金建设的项目需有本级财政或财务部门出具资金落实证明及相关资金所在金融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招标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4.        招标单位出具项目在招标前未进行建设承诺函。

  二、项目招标流程

1.        招标人网上进行项目登记,上传项目进场资料。

2.        建设工程交易股网上项目受理,选定项目负责人。

3.        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自行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4.        招标代理机构网上进行项目注册   初步发包   场地预约   发布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制作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招标控制价   答疑澄清   制件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之规定,网上抽取评标专家。

6.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网上开评标。

7.        依照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发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网上发布评标结果公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日内网上自动退还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出具项目交易鉴证(中标确认书)。

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网上进行备案、公示。交易平台2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

9.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项目电子归档。

10.    合同履约,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