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4-24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河县人民法院局部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是为了更好支持我县的“双创”工作,提升我院办公环境,结合唐河县人民法院实际,工程建设资金由唐河县人民法院自筹,现各项手续审批完成,招标人为唐河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编号
2.1工程名称:唐河县人民法院局部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thggzygcjy-2018-036
2.3建设地点:唐河县人民法院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一标段:唐河县人民法院局部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1)投标企业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企业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预防局)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投标企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查询结果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供网页截图);
3.5各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前登陆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hggzy.cn)进行会员入库注册,完善诚信库各类信息。详细流程请按照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投标会员库的公告》的要求进行注册。各潜在投标人入库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入库备案资料只作为报名时审核,并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4.2报名时间:2018年04月25日上午10:00至2018年05月02日下午17:30。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4月26日上午10:00至2018年05月03日下午17:30,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详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试行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附件1。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各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可使用网银登录会员系统在招标文件下载界面直接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企业账户只支持工商银行网银)。网上支付方法详见网站资料下载页面《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操作手册》。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报名企业属无效报名。(系统不支持手机银行等其他支付方式)
4.5已经成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报名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2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18898156033
地址:唐河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0377-61386799、18937727881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西,桃源路南9号楼1单元2011室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7-68513299
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大道(县政府对面便民服务中心南300米)
唐河县人民法院
2018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