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7-30 阅读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平台建设应用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635000元
三、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唐河分公司、唐河县文峰路中段
四、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移动办公执法设备及套餐
五、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唐河分公司建设,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执法办案终端采购项目,拟在此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本项目,因此由于原供应商之服务平台及相关设备,移动终端资源等需要继续使用和服务的连续性,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仍由原供应商进行建设。
六、专家论证意见
1.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专家姓名: 杨子宛
工作单位:南阳市发改委
职务(职称): 高工
2.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专家姓名: 尚东挺
工作单位: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职务(职称): 高工
3.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专家姓名: 王宏宇
工作单位: 南阳市日报社
职务(职称): 高工
注:以上专家组成由业主推荐。
七、其它需公示内容:论证人员签到表、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报告
八、公示期限:2019年7月31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及时反馈时限:2019年7月31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6日17时30分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唐河县北京大道与广州路交汇处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1393775859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唐河县财政局
地 址:唐河县凤山路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0377-6896797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地址:南阳市文化路南段
电话:18336628160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