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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平台建设应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平台建设应用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635000

三、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唐河分公司、唐河县文峰路中段

四、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移动办公执法设备及套餐

五、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唐河分公司建设,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务通”执法办案终端采购项目,拟在此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本项目,因此由于原供应商之服务平台及相关设备,移动终端资源等需要继续使用和服务的连续性,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仍由原供应商进行建设。

六、专家论证意见

1.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专家姓名: 杨子宛        

工作单位:南阳市发改委   

职务(职称): 高工       

2.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专家姓名: 尚东挺               

工作单位: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职务(职称): 高工              

3.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专家姓名: 王宏宇       

工作单位: 南阳市日报社  

职务(职称): 高工       

注:以上专家组成由业主推荐。

七、其它需公示内容:论证人员签到表、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报告

八、公示期限:2019年7月31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及时反馈时限:2019年7月31日9时00分至2019年8月6日17时30分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唐河县北京大道与广州路交汇处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1393775859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唐河县财政局

地  址:唐河县凤山路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0377-6896797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地址:南阳市文化路南段

电话:18336628160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