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8-17 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唐河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唐河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唐河县城郊乡人民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的采购。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5、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唐河县区域重新划分,原城郊乡卫生院为东城街道服务,导致城郊乡无医院可用,县城郊乡辖区内只有唐河刘岗医院有限公司一家能够满足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乡村振兴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该单位资质条件符合法律要求。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供应商为唐河刘岗医院有限公司。
二、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唐河刘岗医院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唐河县源潭镇刘岗街
三、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时间:2022年8月12日
论证专家名单:陈香娟、赵讯蔷、吕国庆(论证专家由采购人推荐)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陈香娟 |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赵讯蔷 |
河南祜亚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吕国庆 |
南阳市财政局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2年8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8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2年8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8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城郊乡王岗村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39999956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唐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地址:唐河县凤山南路与杭州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0377-6896797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唐河县唐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唐河县滨河街道凤山路财政局南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595933295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595933295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