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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唐河县桐河乡人民政府幸福大院(一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GGZY-ZCTP2020-085-002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桐河乡人民政府幸福大院(一期)工程(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唐河县恒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唐河县滨河街道办事处惠民路西段

成交金额:380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唐河县桐河乡人民政府幸福大院(一期)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任务。

项目经理:刘建辉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151575276

五、评审日期:2021年1月18日;

评审专家名单:常保禄(组长)、白云(业主代表)、杨清伟、牛雨、刘运良(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2%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5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河县桐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女士

地  址:唐河县桐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333619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地  址:唐河县阳光水岸1-8

电  话:18939206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939206000

2021年1月20日

招标文件.pdf唐河县桐河乡幸福大院一期中标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