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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唐河县上屯镇第二批幸福大院(马营、长秋、柳庄)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HGGZY-ZCCS2021-050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上屯镇第二批幸福大院(马营、长秋、柳庄)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大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20号楼111102

成交金额:3124408.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唐河县上屯镇第二批幸福大院(马营、长秋、柳庄)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实施完毕

项目经理:郑天泽

执业证书信息:豫 241161709187

五、评审日期及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日期:2021310

评审专家:张雅(组长)、冯雨、郭家田、王春阳、王宏宇(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按成交价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46800.00元。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唐河县上屯镇人民政府

    址:唐河县上屯镇

联系方式:宋女士    电话:13037666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阳市文化路南段

联系方式:郑先生    电话:18336628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千里

    话:18336628160

十、附件

2021316

中标清单.rar唐河县上屯镇第二批幸福大院(马营、长秋、柳庄)工程项目 竞磋 兴宛 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