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4-82 |
2、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公安局民警训练塑胶跑道及园路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9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30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4-82-1 |
唐河县公安局民警训练塑胶跑道及园路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
南阳恒丰建设有限公司 |
南阳市高庙镇迎宾大道口高庙街村66号 |
909,617.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唐河县公安局民警训练塑胶跑道及园路建设项目 |
唐河县公安局民警训练塑胶跑道及园路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秦林娟 |
豫241091342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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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门春英(磋商小组组长)、王道春(采购人代表)、石永堂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釆购代理机构缴纳。 |
收费金额:10,91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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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唐河县公安局 |
地址:唐河县北京大道 |
联系人:姚先生 |
联系方式:176377311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嘉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人民路与光武路交叉口淯阳新都汇1B楼1505室 |
联系人:刘征 |
联系方式:1810377037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征 |
联系方式:18103770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