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5-11-06 阅读次数:】
(唐国土资告字[2015]04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11月5日上午9;30,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厅,公开拍卖出让编号为TP2014— 23号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TP2014-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唐河县福州路北侧、龙山路(雅典阳光小区)西侧,出让面积为57915.46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1.0且≤3.7,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因南阳港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最高报价低于县政府出让底价而流拍。
特此公示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