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及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5-08-03 阅读次数:】
唐资交〔2015〕5号
中心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完善公共资源公平交易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以改革的办法和法治的思维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特制订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工作及专家管理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2015年3月25日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及专家管理办法
一、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审核网上登记发布、服务承诺等制度
进场交易中介(代理)机构必须具备项目相应代理资质,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资质证书,项目受理时同交易中心必须签订《中介(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服务承诺书》;所有进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交易流程,交易信息统一通过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向指定相关网站推送发布,施行网上报名、网上标书下载、保证金网上缴纳,电子交易系统对投标人(供应商)报名情况自动屏蔽,做到开标前任何人无法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评审委员会专家抽取及管理制度
(一)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应由招标(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招标(采购)人代表可参加一至二人并具备相应职称,其余评审专家应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业务股项目负责人应于开标前一天向交易管理股传递评审专家库选取告知单,开标前24小时内,招标(采购)人代表应持招标(采购)人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会同监督机构、交易管理股工作人员,共同前往评审专家库所在地,共同通过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随机抽取,并打印出抽取情况汇总表,由招标(采购)人、监督机构、中心监督代表签字确认。
(三)接送异地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的,由业主方派车负责接送,由招标(采购)人、公证部门、交易管理股及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跟车监督,接送及监督人员应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接评标专家,参与接专家人员必须对接人地点保密,待专家到齐后通过专家抽取表中的专家验证码对专家身份进行初步验证。如因评审项目大,耗时长,需向评审专家再次口头说明评审预估时间,允许评审专家再次向工作单位或家里请假,待请假完毕核实无误后统一保管评标专家通讯工具。如因特殊原因需在外就餐,中心工作人员及公证人员不允许饮酒,保持清醒头脑,做好全程跟随监督。如有评审专家或其他有关人员谈论与本次开标活动有关的涉及本次项目具体内容的一些话题,中心工作人员要尽到制止义务并拒绝透漏任何有可能造成泄密的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及公证人员要制止评审专家与代理公司、招标(采购)人单独接触和谈论与评标有关的话题等行为。
三、严格执行法定开评标工作程序和开评标纪律
1.开标会议由交易中心和中介(代理)机构组织,各投标企业、业主代表、监督部门、中心业务及交易管理人员等参加。开标结束后,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前把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投标文件、资质资料和分项评审、评分表格整齐摆放在评标区,与评审无关的表格资料严禁带入评标室。
2.评审专家到交易中心以后,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带领进入评标场地,如唱标未结束时由公证处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带领进入专家休息室等候,待唱标结束后,方可进入评标室,由公证人员现场启封专家抽取表,核对专家相关证件,对专家身份进行最终验证。同时,专家签订评标承诺书,成立评审委员会,推选评审委员会主任。
3.由代理公司对该评审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介绍,专家有什么疑问的,由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及代理公司进行答复。没有疑问之后,由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读评标纪律,介绍交易项目情况和开标情况,明晰投标文件摆放顺序及位置,讲解评标办法,并提供评审报告制式。中心交易股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及相关注意事项并进行清场。
4.评审现场只留专家和公证人员,场内及走廊不允许有投标人停留。评审委员会依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扰和随意进入评标现场,严禁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及其它人员私下见面。公证人员手机应主动上交由监管人员统一保管,并自觉遵守评标室纪律。
5.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部门、业主代表、交易中心有关人员在评审专家没有疑问的情况下退出评标室,共同进入监控中心进行视音频全程监督。
6.评审专家、监督人员、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遇到问题以及发现问题需要沟通时,可通过中心交易平台三方变声通话语音系统或固定电话进行质疑、质询、答疑、证实。如果电话未能沟通清楚的需要进入评标场地的,需监督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中心工作人员一同进入。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需要临时外出的,由中心工作人员陪同。
7.评审结束,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组织全体专家依法推选中标(成交)候选人并撰写评标报告。代理公司可派一名打字员辅助专家打印评审报告,全体评审专家审核无误后共同签字确认。但严禁代理公司干涉专家评审结果,如果发现代理公司干涉,公证人员应当场严肃制止。
8.依法严格开评标保密制度。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评审专家离场,监督人员、业主方代表、中介(代理)机构、交易管理人员对评标相关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资料全部入库封存,中标(成交)信息发布公示期满后由业主方代表、中介(代理)机构人员会同交易中心管理人员共同打开电子密码柜解封资料,项目招标各主体单位分别存档。若有质疑投诉,对有关投标、评标资料暂时封存,但这些资料可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证,其它任何人不得泄露评审工作情况和相关投标人(供应商)投标文件涉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