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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

一、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操作规程
(一)进场受理
政府采购交易股受理员接受采购人递交的进场资料,认真审核。
1、审核内容
1)唐河县政府采购申报表。  
2)代理机构推荐函。
3)政府采购项目备案通知书。
(以上三项为唐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出具的)
4)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自筹资金),由卫生医疗主管部门审批进场交易。在项目进场交易时,采购单位要向专款账户汇入招标保证金(采购预算的10%)。项目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原汇款账户招标保证金。
5)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进场登记表由代理公司填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股审核)。
6)关于XXX政府采购交易项目的代理方案,内容要包括代理的服务承诺,落款“XXX代理公司”盖章。(交易管理股依据代理机构项目服务承诺进行管理、考评)
7)委托代理机构代理协议(合同)书。
8)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
9)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拟办单。
10)采购单位承诺书。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唐河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求表。
(以上各项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下载)
13)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及需求。
14)采购单位采购项目的情况说明或实施方案的依据 (资金落实情况、标段划分依据、技术参数依据等)。
15)采购单位是二级单位需出具由一级单位批示“同意采购”的请示报告。
2、项目受理:手续齐全的,向采购人开具《项目受理回执单》,按规定编写交易编号;手续不全的,应向采购人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内容。
(二)编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项目受理后,受理员应立即将相关文件资料报至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项目情况,研究制订项目运作方案,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部逐级审核;定稿的招标文件需胶装成册两套(并在封面注明“同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此文件进行网上公开发布,共计  页”采购人签字并盖章确认)。招标文件公开发布前实行备案预审制度。(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卫生局备案)
采购单位采购预算资金达到300万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需经专家论证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需提供七套胶装成册的招标文件并在封面注明“同意以此招标文件作为专家论证依据文件,共计  页”采购人签字并盖章确认)。招标文件第一页需包括论证时间、论证地方、论证专家签到、论证意见及与会人员(包括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政府采购科/卫生局监督人员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股工作人员)。
(三)发布信息
项目负责人向业务主管领导传递招标公告,业务主管领导在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招标公告传至信息室由信息员按招标公告发布时限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有关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报名审核,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前登陆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hggzy.cn)进行会员入库注册,完善诚信库各类信息。详细流程请按照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投标会员库的公告》的要求进行注册。各投标人入库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入库备案资料只作为报名时审核,并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2投标人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可登录会员系统使用网银在招标文件下载界面直接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使用企业账户缴纳招标文件费的,系统暂不支持网上支付,需在银行转账后,在本网站会员系统中提交线下支付申请(申请时注明所投标段名称),待政府采购交易股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报名企业属无效报名。(不支持手机网银)
3、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详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试行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附件1
4、投标报名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答疑(非执行程序)
1、项目负责人于开标前3日内接受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询问”,报采购人,但不得透露投标人信息;
根据需要召开答疑会,通知所有供应商参加,形成《答疑纪要》,经采购人签字后,通知所有供应商领取并登记;
3、《招标文件》有变动的,送信息室发布《更正公告》。
要求:《答疑纪要》应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六)组织交易
交易项目开标前,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场由交易管理股负责资格审查,评审专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的管理由交易管理股该项目的负责人及政府采购交易股该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评标现场的监督由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
1、签到
1)项目负责人会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采购人、唐河县公证处公证员(公证处服务,由采购单位(业主)自行协商,并签订委托公证合同。如邀请公证,采购单位(业主)需提供委托合同书,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股存档,公证人员进入交易现场要佩戴工作牌,未有委托合同的公证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交易现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签到,接收投标文件、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要求:
①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拒绝接收;
②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项目负责人组织采购人、监督人员、工作人员签到。
2、抽取专家
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要在项目开评标前提前一天上午(工作时间)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评审专家抽取手续,详见《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关于使用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采购人推荐的采购人代表(业主评委)需书面提供与采购对象相关的技术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同时报监督部门批准备案一式两份(交易管理股及政府采购交易股各一份)。
3、开标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主持人宣读主持词,监督人员宣读开标纪律,公证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按照抽签顺序唱标,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开标时应记录、签字、并存档备查。
4、评标
1)项目负责人组织进入评标区人员(专家、采购人代表、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签到,主持人宣读主持词,监督人员宣读评标纪律;
2)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组建评审委员会;并选出评委会主任,评委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和符合性检查;
3)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或中标原则进行评审,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供应商。
4采购项目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需将评标结果打印三份(采购单位、监督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标书及其它评标表格交交易管理股封存七个工作日。各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评标结束后负责将开评标现场卫生打扫干净,不准将开评标现场垃圾资料乱扔乱放,要丢弃在指定位置。
 
(七)中标结果公示
1、评标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制《中标结果公告》经内部审查并经采购人同意后由信息室信息员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接受质疑: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质疑,按照质疑的相关要求向中心提出质疑,中心政府采购交易股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答复。
要求:全年答复材料整理成册向档案室档案员移交。
(八)发放中标通知书
采购项目交易完成后,代理机构必须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交易项目确认书方可对中标企业发放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九)组织甲、乙双方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项目负责人督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
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办、交易中心备案。
(十)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十一)验收
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验收,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资料整理归档

    采购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将采购资料(委托代理协议、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或确认书等均为原件)整理向中心档案室档案员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