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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解释

印发文件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和考评程序,确保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履行职责,提高评标评审质量和效率。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行为准则》、《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考评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的考评活动。

由谁负责考评:由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专家的考评工作。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和程序做好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工作。

考评形式及内容:专家考评采用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日常考评实行一项目一考评,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专家遵守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和评标评审业务能力等履职情况;专家年度考评是在日常考评的基础上,结合专家参加业务培训、年度抽取接受率情况以及各级行政监管部门在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活动时对专家违规违纪的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考核结果及运用:根据专家日常评价和年度评价中专家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对涉事专家处以暂停专家资格直至取消专家资格等处罚。

考评异议及处理:专家对年度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信息系统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

考评监督: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按规定记录、上报专家相关履职情况,或不按规定处理专家异议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责令改正,并提出通报批评。